廈門日報訊 (記者 陳泥 通訊員 葉毅 林莉莉)因惡意申請搶注“長津湖”商標,廈門兩家企業日前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,其中,涉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被開具了高達1萬元的罰單。
前不久,思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,反映有公司涉嫌惡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商標,執法人員立即開展核查處置,加強政府監管。經查,廈門某網絡科技公司于2021年1月委托廈門某知識產權代理公司,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注冊了多達7個“長津湖”商標。
“抗美援朝期間,中國人民志愿軍曾在長津湖與美軍交戰,以‘長津湖’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,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?!笔袌霰O管人員告訴記者。因此,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,上述“長津湖”系列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。
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后認為,該網絡公司大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為商標的行為,明顯超出正常經營活動需要,屬于“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”。此外,受委托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作為商標代理機構,應當知道“長津湖”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規定的不得注冊商標的情形,但仍然接受了該委托代理,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對涉案兩家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,并分別做出行政處罰,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及《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》等規定,執法人員責令涉事網絡公司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,予以警告并處1000元的罰款;對涉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代理惡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商標的行為,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1110元,予以警告并處10000元罰款,防范化解重大風險。
責任編輯:吳雅娟,衷文瓏